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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没有照成人员伤亡,会收到法律上怎么高空抛物现已刑拘?

ask****624 天津 高空坠物咨询 2019.02.20 14:07:42 7294人阅读

您好,请问高空抛物,没有照成人员伤亡,会收到法律上怎么高空抛物现已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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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1.刑事责任由于高空抛物行为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在损害事实发生以前受害人无法确定,因此,其侵害的利益实际上是社会公共安全,属于刑法调整范围。在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下,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及其认识程度,需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如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2.民事责任在能够查明高空抛物者的情况下,抛物者需赔偿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各项人身、财产损失。在无法查明具体的高空抛物者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019-02-20 14: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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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高空抛物已成为社会一大危害,严重影响到人们生活环境及生命财产安全,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经常收到业主关于高空抛物的投诉。作为物业管理单位对高空抛物投诉的处理措施,更多的是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实际案例阐述高空抛物给人们带来的教训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借此触动人们麻木甚至沉睡的神经和心灵,以期尽量减少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最终引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和谐的人文居住环境。

2020-12-23 02:10: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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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天津-塘沽区 咨询解答:440条

如果您不是故意的,一般不够成犯罪,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行政处罚。

2019-02-20 14:57:11 回复
地区:天津- 咨询解答:1028条

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吗?

2019-02-20 21:49:26 回复

高空抛物造成人员伤亡的,物业管理公司是没有处罚权的,但物业管理公司有协助寻找事故责任人、救治伤员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物件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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