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怀化法律咨询 > 怀化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男方债务还没还完,起诉离婚后所还的债务怎么办?

男方债务还没还完,起诉离婚后所还的债务怎么办?

邓* 湖南-怀化 债务纠纷咨询 2018.11.20 22:16:43 314人阅读

结婚三年,因为他改不了赌博的坏习惯,我决定离婚。三年来他好赌成瘾,借了很多钱,现在一屁股债,离婚后还跟我有关系吗?请问:起诉离婚后所还的债务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怀化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怀化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首先这里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则如下: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见,如果夫妻的共同债务已经作了内部约定,如有的夫妻对婚内财产、债权债务有约定,该约定只有夫妻间的内部效力,并不改变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性质,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责任不因夫妻一方死亡或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对债务清偿的分担认定而消灭,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而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2018-11-20 22:24:43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约定婚内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该债务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还款义务。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配偶都没有还款义务。

2018-11-20 22:18:4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债权债务关系是生活中常见的民事关系,那么当发生了债务关系之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呢?
1、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企业的话,要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补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宣告破产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判决强制偿还。

【法律意见】丈夫死亡,留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若为丈夫一方的债务,如果继承遗产,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债务,超出部分不承担,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应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的债务都是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承担连带的偿还责任。

二,即使是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也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的。

三,夫妻之间,对共同债务所做出的这个约定只在你们两个之间产生法律的效力,对外是没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你们这是个约定,在你们两个之间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对抗
第三人,债主仍然可以向你主张,要你来偿还这个债务,但是你偿还了以后可以根据你们之间的这约定,向男方追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