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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享有继承权,还是他的再婚配偶和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如果都享有,谁是第一继承人呢?

王** 湖北-鄂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1.03.26 16:25:04 3868人阅读

你好,王建峰律师
父亲与母亲离婚了,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现在父亲再婚,这套属于婚前财产的房屋,是我享有继承权,还是他的再婚配偶和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如果都享有,谁是第一继承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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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9102条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你们离婚,你就不是配偶。

2011-03-26 16:28:16 回复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那么怎么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条做出了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同时鉴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又规定了继承权恢复的条件,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果以后确实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丧失了继承权,但是之后如果其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取得了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的宽恕可以恢复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那么怎么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条做出了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同时鉴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又规定了继承权恢复的条件,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果以后确实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丧失了继承权,但是之后如果其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取得了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的宽恕可以恢复继承权。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代位继承继承人的配偶是不能够继承财产的,只适用于晚辈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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