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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赡养老人声明的协议有效吗?

陈* 广西-桂林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5.19 21:53:04 6人阅读

我表妹准备赡养自己的父母,和自己的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签订了一份声明,女儿赡养老人声明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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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不仅是儿子的义务也是女儿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女儿赡养老人声明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2018-05-19 21: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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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因为公证还是需要收费的。
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也就是说,当事人在选择放弃继承权后,应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自己要放弃的意图。

您好,一般只要解除收养关系才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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