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葫芦岛法律咨询 > 葫芦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 > 你好,请问行政复议中止后怎么恢复?求帮助解答

你好,请问行政复议中止后怎么恢复?求帮助解答

文** 辽宁-葫芦岛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4.19 20:27:12 149人阅读

你好!我有个同学涉及到一行政复议问题,现在想咨询一下行政复议中止后怎么恢复?求帮助解答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葫芦岛律师 行政类律师 葫芦岛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哪些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中止复议?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通过实施层级监督保障依法行政及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复议程序一经启动,复议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中止上述程序。导致中止复议的事由必须是《行政复议法》及有关行政规章所明确规定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办法》的规定,海关复议机关在以下情形可以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并制作《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分别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代理人。
  ——在有权处理机关对引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期间,海关复议机关可以中止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对于申请人提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如果属于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复议机关应当在三十日内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此情况下不存在中止复议问题,上述审查期限计入复议期限。但对于复议机关无权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海关依法处理。在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海关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理期间,复议机关可中止对案件的复议审查,待有权处理机关对规范性文件作出审查决定后,复议机关再根据有关决定恢复审查涉案具体行政行为。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复议期间终止(例如破产、解散),如果其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继续复议的,复议程序将正常进行,不受影响;如果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接受被申请人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再复议的,在其提交撤回复议申请的书面申请后,复议机关终止复议;如果权利义务承受人暂时无法确定或者虽能确定但尚未明确表示是否继续参加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中止复议,待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或其表明继续复议的,复议机关再恢复行政复议程序。
  ——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复议。
  复议期间申请人因突发事件死亡,复议程序并不必然终止,在死亡申请人的近亲属未表明是否继续参加复议前,复议机关可中止复议,如果申请人的近亲属表示愿意继续复议的,复议机关恢复对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反之对案件作终止复议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近亲属”包括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与之同理,复议期间申请人如果丧失行为能力,在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尚未表明是否参加复议之前,复议机关也可作出中止复议的决定。
  ——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复议。
  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参加行政复议,也是复议机关中止复议的一项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实践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使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行为受到限制,不能参加行政复议,并影响到复议工作的正常进行时,复议机关可中止复议,待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再恢复对案件的复议审查。
  ——复议机关需要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决定或者结论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复议机关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的审查结论(即复议决定),需要依据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决定或结论性意见作出,为确保所作复议决定的正确性、准确性和公正性,在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组织作出决定或者出具结论性意见之前,复议机关可以中止复议,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在前文所述案例中,复议机关(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就是基于上述规定对锦华公司不服某海关行政扣留决定复议案作出中止复议决定的。
  (二)中止复议期间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实践中,有些复议申请人认为,在复议机关中止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停止执行(即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暂时中止),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复议中止并非导致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复议中止期间,案件审理虽然暂时停止,但行政复议程序并未就此终结,涉案具体行政行为仍在复议机关监督审查之下,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不停止执行原则对上述行政行为依然有效。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原则,这是由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先定性决定的。行政机关所作具体行政行为通常体现国家意志,上述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未被有权机关依法否定之前应推定为合法有效,对行政机关和管理相对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果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复议机关中止复议而停止执行,势必会削弱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使行政管理秩序处于不稳定状态,给国家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事业带来负面影响。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期间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方可停止执行:一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被申请人发现所作具体行政行为有违法或不当之处或者其执法人员明显超越权限或滥用职权的,可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如果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确有违法或不当情形,不停止执行将给申请人或国家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停止执行;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时要举证证明不停止执行将给其造成无法挽回损失以及停止执行不会带来危害等问题,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要求合理、举证充分的,可以决定停止执行;四是法律规定的停止执行情形,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间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限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2018-04-19 20:32:1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下面就行政复议中止后怎么恢复问题回答如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2018-04-19 20:29:12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不是注销,通常情况下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  户籍信息被冻结一般是为了防止出现重户,目前比较常见的有,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另外,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曾出现过一人拥有多个户口,民警在清查和核实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也会冻结此人的户籍信息。  户籍信息被冻结后可以向派出所申请解冻。正常情况下,解冻需分别向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由市公安局解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7365人阅读

行政复议是大家寻求帮助的方法之一,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交通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范文怎么写,工伤鉴定行政复议怎么申请,以及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期限是多久?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多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行政复议答复书
209561人阅读

当事人如果和政府产生了纠纷,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是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当然公民提起行政复议之后,复议机关必须给复议人行政复议答复书,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答复书该怎么写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69052人阅读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比行政复议法而言,它规定的内容更为详细一些,地方法院也更容易参照该法律来审理案件。那么大家知道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羁束行政行为
57995人阅读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很多种行政行为,其中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就是羁束行政行为,大家知道羁束行政行为有哪些呢,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区别是什么?这些问题,让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行政复议申请书
146056人阅读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也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但是申请行政复议还要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才行。那么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吗?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知识,给大家做个参考。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