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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亲戚被拘役了,请问一下拘役半年是什么情况

李* 江西-宜春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16 11:30:27 11394人阅读

家里亲戚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条款被拘役了,现在已经有半年了,还是没有音讯,想问一下拘役半年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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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拘役半年是什么情况这个问题的解答有: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2、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2018-04-16 11:3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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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请问这种情况需要坐牢吗,是要先拘役6个月,再执行缓刑吗
  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或者不属累犯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制度
  根据刑法第76条,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就本案而言,符合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拘役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也就是说,只要经过1年的缓刑考验期并且在考验期没有发现漏罪、没有再犯新罪并且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就不会再执行拘役了。而缓刑的考验期是【不用在监狱内执行】的,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坐牢但是属于刑事犯罪.以上是对拘役半年是什么情况这个问题的解答。

2018-04-16 11:32: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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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想了解什么情况可以判管制和拘役,拘役和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其中的两种,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
一、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出卖劳动力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2020-11-06 15:49:34 回复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逮捕是羁押在看守所,拘役关在拘役所执行,当地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就在看守所执行。
另外,拘留所只能执行行政拘留,不能执行拘役或者羁押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看守所都已经加强了号房管理,“牢头狱霸”欺压同号人员的问题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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