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法庭上,原告可以为自己辩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原告可以为自己辩护,即使是委托了律师出庭也同样不阻碍原告随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我辩护。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49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141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如有其他问题,请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一离婚案件围绕三个方面审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及另一方对感情破裂是否存在过错;子女抚养;财产分割。r 第二根据离婚案件审理焦点,原告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庭陈述:r (一)婚姻关系及感情:男女双方如何认识的,是经人介绍认识、还是自由恋爱而结婚,认识多久认识结婚;目前夫妻双方感情状况,是否能共同生活,及导致夫妻感情原因,有无和好可能。r (二)子女抚养:双方子女、年龄、性别,目前随那一方生活,及原告主张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r (三)财产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有那些,通常包括房产、存款、车辆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及分割理由。r 第三以上三个方面是离婚案件审理焦点和原告陈诉重点。应注意的是,原告陈述,应当有事实根据,俗话就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当事人经济许可情况下,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诉讼。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