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丹东法律咨询 > 丹东刑事处罚辩护法律咨询 > 治安拘留行政处罚司法审查的规定是什么?

治安拘留行政处罚司法审查的规定是什么?

兰* 辽宁-丹东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07 07:26:40 138人阅读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最近遇到了一些问题,然后就想咨询一下治安拘留行政处罚司法审查规定是啥?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丹东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丹东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司法实践中程序瑕疵与违法的区分标准不统一
  通过对大量听取陈述及申辩程序程序案件的梳理与分析,可以明确的是,法院对于“程序瑕疵”的界定标准不一。所谓瑕疵,是指微小的缺点。程序瑕疵,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出现的行政程序不到位、不完整或反复无常等具体情况。实际上,行政程序瑕疵的行为(DefectiveAdministrativeAct)通常指轻微地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虽属违法行为,但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和案件的公正性的影响较小。程序瑕疵的程度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之间联系密切。一般情况下,只有重大的程序瑕疵才会导致行政行为无效,中度及轻度瑕疵的程序违反可能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轻微瑕疵的程序违反可以进行补救。也即,在一定情况下,有瑕疵的行政决定可通过补正成为合法的行政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所用的程序瑕疵一词,实际上往往指的即为轻微程序瑕疵。因此,在司法实践之中,法院一旦将行政处罚程序认定为存在程序瑕疵,一般从不影响实体公正与案件处理的角度出发,不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程序认定为违法。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本应属于“轻微违法”甚至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被定性为“程序瑕疵”,使得很多主张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诉讼原告最终因程序瑕疵而败诉。因此,程序瑕疵与程序违法的区别应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或是说对程序瑕疵的认定标准应如何作出统一界定,实际上是行政处罚程序诉讼中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存疑,指导性案例的作用有待发挥
  实际上,通过对行政处罚程序诉讼的分析,可以发现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状况。《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具有原则性和总括性,因此,就某些具体问题,需要通过具体的处罚法规或规章的适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来实现具体案件的裁量。然而,不同案件中,法院对《行政处罚法》的理解与适用则存在着很大差异,如申辩不加重处罚原则的适用阶段的争议的问题。同时,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或《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的案例并非完全正确,部分案例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10期刊登的“焦志刚诉和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案”中,法院对申辩不加罚原则的适用阶段的论证存在漏洞。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各地法院的审判工作的引导作用仍有待发挥。
  
(三)较为突出的具体问题:对申辩权所处阶段的认知不一
  行政处罚程序诉讼中有大量关于申辩权的案件,其中一部分涉及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的告知程序中未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这种行政处罚决定往往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一部分涉及行政机关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未作出复核,往往构成程序违法;还有一部分内容则涉及申辩不加重处罚原则。司法实践中对申辩不加重处罚原则的适用不一,有法院的判决书中认为该申辩仅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的申辩程序,不包括行政复议;有法院判决认为申辩不加罚原则同样适用于行政复议过程中,对申辩作出了广义的解释。对申辩所处阶段的不同认知和解释,也导致了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的差异及学者的争议。

2018-04-07 07:29:4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我国《行政处罚法》32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辩、陈述权。司法实践中涉及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的行政处罚诉讼,多体现为未告知陈述、申辩权、未保障陈述、申辩权的行使或违反申辩不加罚原则等方面。
  (一)未告知或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的司法审查
  处罚机关在处罚行政相对人时若未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权往往导致程序违法。如在“莫文昭诉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中,法院认为上诉人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并不能够代替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的义务,因此程序违法,应当撤销。[2]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贝斯特医用仪器有限公司劳动监察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中,海淀区劳保局在知晓贝斯特医用仪器公司注册地址的前提下向举报人举报的用工地址送达处罚告知书并采取留置送达方式缺乏法律依据,可能导致被处罚人丧失行政陈述及申辩的法定权利,故该程序违法,应予撤销。[3]然而,有法院则认为未告知陈述、申辩权仅仅属于程序瑕疵,如在“张京正诉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案”中,法院认为相对人在知道违章事实及处罚的依据、标准之后对违章事实并未表示异议,应当视为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被上诉人的操作过程虽有瑕疵,但未达到程序违法的程度。[4]对于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利未得到行使或合法处理的情形,法院一般认为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例如,在“王洪军诉鸡西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行政处罚案”中,法院认为被告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属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故判定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上违法的问题。[5]而在“李小妍诉运城市公安局华信分局行政处罚案”中,治安拘留行政处罚司法审查认为被告应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辩的事实和理由后进行复核,但被告未能提供己履行该复核程序的证据,故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2018-04-07 07:28: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行贿受贿罪
118398人阅读

行贿受贿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犯罪行为之一,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那么行贿受贿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是什么,贿赂多少钱可以定罪,以及商业贿赂罪立案标准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驱逐出境
226872人阅读

驱逐出境是我国刑法附加刑的一种,也是最为特殊的一种附加刑,那么驱逐出境是什么,驱逐出境适用范围有哪些,驱逐出境的方式有哪些,以及驱逐出境执行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受贿罪的量刑
34689人阅读

贪污受贿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很常见,下面律图受贿罪的量刑百科栏目为您详细介绍什么是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行贿受贿罪量刑标准及个人、单位受贿罪量刑标准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快来了解一下吧。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8920人阅读

没收财产是附加刑的一种,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需要些什么前提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那么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处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哪些,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证明怎么写,以及没收个人财产如何执行呢,来了解一下吧!

诈骗罪判刑
19471人阅读

几乎每个人都接收过诈骗短信或者诈骗电话,那么这些和刑法中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那你知道电信诈骗罪怎么判刑的吗?诈骗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合同诈骗罪判刑规定吗,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