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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外地人在天津买了当地村民的宅基地自己盖了房 宅基地花了1万 盖房花了13万 现在搬迁了大队说给我15万 我问问这合理吗???现在15万也就买个厕所住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关于外村村民能否买下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根据的相关限定,是不应予农民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外村农民的。其法律依据为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第43条限定,该限定的内容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公司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准许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准许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由此限定引申出只应予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
我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有可能,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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