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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行政复议权限中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何区别?

何** 湖南-衡阳 行政复议咨询 2018.02.06 18:02:15 10人阅读

我一朋友的儿子的表弟正在学习法律,以后想当律师,但不具备资格,想问代理行政复议权限中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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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权限不同
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一切复议行为,而委托代理人只能在申请人、第三人委托授权范 围内进行代理行为,除非被代理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得代理撤销复议申请、就赔偿 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等重大事项。
    代理人的范围不同

2018-02-06 18:0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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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的原因不同
法定代理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则是基于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授权而产
生的。以上是代理行政复议权限中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何区别的回答。

2018-02-06 18:04:1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信托与委托代理有什么区别
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和委托信托的受托人(如本案的管理人)都对委托人承担着一种信义责任,从而给他们施加了一定的义务,不能辜负他人(委托人)的信任,例如,都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处理事务(意愿的体现就是委托授权或合同),不得将其责任随意委托给他人,不得使个人利益与其承担的信义责任处于相互冲突的地位,不得获取任何未经委托人或法律授权的利益等。这是他们相似的一面,但他们更有不同的一面,正是信托这些与委托代理不同的方面,才是信托之所以为信托而不成其为委托代理:
1、 委托代理关系,不论是直接代理,还是间接代理,代理人都是被代理人的代表,如果被代理人有数个,数个被代理人应以一定的形式形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被代理人社团而发出单一的被代理人指令,以免代理人无所适从,因此,委托代理中的财产管理,相对于信托的财产管理,代理人是被动管理。
而信托之受托人并不是委托人的代表,其是受托财产的法定代表,其意志虽受信托合同的约束,但是于委托人来说,则是受托人的意思,不受委托人在信托合同约定的之外的其他意思的约束,委托人不是不可以对资产管理计划提出意见,但该意见只是供受托人参考,受托人可听可不听,更不是受托人必须遵从,因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是主动管理,是依受托人自己的意志进行的管理。
委托人或受益人则是通过享有受托财产份额利益而与受托人发生关系和间接享有委托财产的利益(对于代理和信托财产管理区别的形象比较,就是被代理人将财产委托代理和将财产投资入股:甲将自己的财产委托乙代理,不论是直接代理的乙是以甲的名义持有和管理,还是间接代理的乙是以自己的名义为甲持有和管理,甲都是代理财产的所有人,乙都是甲的代表,而甲将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公司,财产及其收益形式上就归属于公司而不再属于股东甲,甲则是将投入公司的财产转换成为对公司的股权,甲的收益是持有的公司股权所带来的收益,甲参与选择的公司管理者是公司的代表而不是甲的代表,管理者群体的意志形成公司的意志,其也只是遵从公司的意志而不是直接遵从甲的意志。
在信托中,通常委托人对交付受托人的委托财产就象股东对自己投入公司财产一样,不再有对投入财产的发言权,不过,股东对公司财产和公司事务的发言权远远大于委托人对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发言权,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对受托人如何管理财产基本没有发言权)。受托人(包括委托代理的代理人以及信托的受托人)对受托资产的管理权力,从委托代理到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委托人的权力不但授予受托人的过程,也是一个委托人自己在不但放弃管理权力的过程,以致到信托,委托人对财产的管理权力已经基本转移至受托人,这也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专业能力的信任而选择的结果。
2、 委托代理的目的不一定是经济利益,即使委托代理的是财产事务的处理,在代理人决策判断上与委托人的判断不一致时,只要委托人发出了委托事项范围内的指令,代理人就必须优先遵从委托人的指令,而不是按照自己认为的自己的决策更符合委托人的经济利益的内心判断而行事,“委托人可以随时向代理人发出指示,也可以变更对代理人的指示,代理人应当服从,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信托之受托人不受委托人的指令的约束,依据自己的意志作出判断与决策,只是其必须为受益人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利益而履行信托文件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委托人在信托成立后不得变更信托文件的内容,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或者法律规定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不得干预受托人正常处理信托事务的各项活动。”
受托人之所以可以不受委托人的指令,一则类似于本案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并不一定是单一的,在多个委托人的情况下,如果委托人的指令不一致,受托人将无所适从,二则更重要的,委托人之所以委托受托人,就在于受托人的专业能力,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否则,就失去了信托的本来意义,所以信托法第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相反,如果受托人不根据合同履行自己的受托职责,而是任意听从委托人的指令行事,哪怕是全体委托人的一致指令,除非依法变更了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如果管理人因执行委托人的指令而违反合同的规定,管理人仍然应该依据资产管理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 对于代理人来说,就代理事务,被代理人之间是没有利益冲突的,代理人对被代理人负责的含义是很具体明确的,这就是遵从被代理人的指令,被代理人是被代理财产的最好的利益判断者,被代理人只有一个声音对代理人是有效的。
而对信托来说,委托人可能是多个不同的委托主体,各个委托主体是的主体,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可能也是冲突的,比如有优先劣后分级的资产管理,优先受益人和劣后受益人的利益追求就完全不一样,当投资标的为资本市场的股票时,尤其如此,此时,受托人为委托人或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就需要根据信托合同(如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约定或者合同的目的确定,在有优先级的信托计划中,优先级投资人的本金和收益保障就是信托的利益最大化。而在平层信托中,有的信托的风险偏好就是博取风险中的收益,其利益最大化可能就是不管风险而使信托财产的收益最大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博傻和高杠杆比例也是可以的),有的风险偏好可能是稳健,即是在风险可明确管控下的收益最大化,宁可放弃暴利,也要控制风险。
4、 委托代理中,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代理,而在信托关系中,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终止信托关系,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依合同约定,一方或双方可通过解除合同的关系而从信托关系的约束中解脱出来。

您好,针对您的委托限时代卖合同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限时代卖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合法所有坐落于 区 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 字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字第 _______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朝向 楼层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 总面积(建筑/计租)各部分面积 该房屋装修及配套设施
第二条:合同期限:
代卖期限为____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此期间内,甲方也可自行寻找买方,如成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相关中介费用。
第三条:销售价格:
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代卖价格:人民币 (大写)(此价格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出售所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支付居间服务费:
1、该房屋在委托销售期间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 %作为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2、委托期限满该房屋未出售,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作为限时赔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证件及物品下: 。
2、房屋售出后,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视同违约;若造成《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按该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3、出现买方时,甲方应与乙方及买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视同违约。
4、委托期限满该房屋未出售,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作为限时赔付,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视同甲方违约。
5、甲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 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售出日期以签订《房屋买卖合
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方承担该房屋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供暖、水、电、煤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的费用。如甲方有欠费,乙方有权从该房屋售房款中扣除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进行发布,并积极推荐。
2、 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三
日后,向甲方付清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全部余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甲方房屋售出并相关手续都交接清楚时,此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合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该房屋在合同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如增加产权等)合同代卖价格不再变更。
3、 该房屋在合同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如非正常死亡、房屋现状改变、权属纠纷等), 造 成乙方无常履行合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须支付代卖价格的2 %(如低于1000元时,须按1000元支付)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九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提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签约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其次,既然委托人要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多项事务时,就涉及到授权的问题,那么,委托代理授权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委托人授权不明的情形下,委托人一方面要承担受托人可能做出的不利于委托人的代理后果,另一方面可能不利于受托人完成代理事项。因此,委托代理合同一定要明确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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