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抢劫罪。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你好,你们之间的欠款和他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要分开来看。
首先,这两件事情互相不影响,也就是说你对他造成的伤害不影响你追收欠款,但是要注意方式。
其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是受害人说了算的,而是要看你的伤害行为和结果,但是你对他造成的伤害导致其在医疗误工的损失是需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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