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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被姐夫挪用,拒不归还,如何处理?

pub****208 陕西-汉中 彩礼咨询 2024.05.19 22:06:46 489人阅读

彩礼被姐夫挪用,拒不归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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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16426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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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一下

2024-05-20 01: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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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916214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陕西-汉中 咨询解答:2388条

你好,可以起诉他归还

2024-05-19 22:43:20 回复

“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
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性规定,大前提就是没有缔结婚姻,且已经给付了彩礼钱的情况。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符合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双方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的情况。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是结婚前所给予对方的财物,一般数目也比较大,此种情况是指在给付给对方彩礼钱后,导致了给付方无法生活的情况。

《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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