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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付彩礼现金10万,买房费用40万,三金5万,共计现金56万左右,后因女方不想结婚,可否退回,若女方结婚后,又提出离婚这56万可否退回
您好,您可以主张退回彩礼的,n
你好,女方不想结婚应该退回该款。
买房的需要分析房在谁名下,
可以协议分手,以及协议退赔彩礼,打不成相关协议的,你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先双方协商解决,不行就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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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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