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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采茶工人在执行工作任务的期间与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摔伤,作为雇主则可能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在个人间形成劳务关系的背景下,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因此类劳务受到人身伤害,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则须对该伤害负起承担侵权责任的义务。
然而,若提供劳务的一方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接受劳务的一方在履行了侵权责任之后,有权向有过错的提供劳务的一方进行追偿。
针对采茶工人摔倒这一特定情形,我们需对雇主及采茶工人双方的过错情况及其严重性进行深入分析。
若雇主未能为采茶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亦或是未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从而导致采茶工人受伤,那么雇主可能需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
反之,若采茶工人自身亦存在过失,例如操作失误等,那么雇主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便可相应地予以减轻。
另外,倘若采茶工人受伤系由第三者的侵权行为所致,那么受伤的采茶工人有权直接向该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而雇主在向采茶工人支付赔偿金之后,同样享有向该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
以上即为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如您遭遇类似问题或希望获取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4-05-06 16:11: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