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成功申办并领取营业执照后,均有权前往所在地的合法印章制作机构进行印章的刻制活动(已获得公安机关审批许可的单位)。所刻制的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个人名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等。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2024-05-01 09:52: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