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措施只能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四类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三)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即需要单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的具体授权;
(四)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也不得由其他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实施。
调节山林土地纠纷,要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思想工作,是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它并不是绝对的,特别是不能流于空洞说教。调处中,工作人员还要耐心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并切实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如果仅仅停留在讲道理、做思想工作上,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感化群众,进而有效防止纠纷演变成更严重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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