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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拿走对方财物合法吗

周* 新疆-昌吉 欠款追讨咨询 2024.04.17 11:49:32 381人阅读

欠钱不还拿走对方财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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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个体公民不得擅自占有或支配他人之财产,因此在债务未偿还清楚的情况下,将他人之财产擅自占有的行为,无疑属于非法行为,若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面临刑事追责之风险。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盗窃或抢夺公共及私人财物,其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反复发生此类行为达数次以上的个体公民,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同时附加或单独进行罚金的经济制裁;若其犯罪情节更加恶劣,涉及金额更为巨大乃至产生了其它严重后果,将被判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其财产。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上述犯罪行为涉及的涉案金额及其造成的损害后果极其重大,以至于必须判处之刑罚达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在无期徒刑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4-04-17 12:01:2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所毁损的财产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立案标准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所毁损的财产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立案标准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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