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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想要合作用于商业活动,通常情况下,建立合伙企业需要签署相关合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签署合同就一定属于诈骗行为。
具体而言,判断是不是欺诈行为,主要依据的是合伙人有无欺诈意图。
如果参与合伙经营的各方仅仅是因为没有签署合同,而实际上已经进行了长时间的合作,且所有人主观上都并无意图违法获取并占有的意图,那便不能据此判定其构成欺诈行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4-15 14:35: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