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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吗

周* 西藏-山南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4.13 09:11:10 383人阅读

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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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法律条款,在设定抵押期间内,抵押人是拥有对已抵押财产进行合法转让的权利的。
然而即便如此,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并不代表其所相应的抵押权亦会因之而受到任何改变或损害。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即使某处房产此前业已设立了抵押权,实际情况下仍然允许其自由地进行交易和转让;然而,作为这项手续的第一步,作为抵押人的一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抵押权人通告此类行为。
另外,若抵押权人有充足证据证明此次交易可能引发抵押权被损害的后果,那么他有权要求抵押人以此笔交易所获得的利益款项提前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或者将该款项进行提存处理,以确保抵押权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4-13 09:39:37 回复

一般的来说,比较正规的担保公司对个人不提供信用担保,所以大部分都需要抵押物品。担保公司会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后,按抵押物种类打折。如果抵押物和贷款金额等值,他们才会提供担保。同时会收取一定的担保费(视各地区各贷款主体而不同一般1-5,如果担保公司认为风险高可能上调担保费或不提供担保)。正常情况下,他们不收取利息,但是如果发生代偿,个人没有在合同限定期限补足的话,会有罚息。特殊情况下,担保公司也会提供信用担保。如果是信用担保就不需要抵押物,但是有抵押物的话,能贷到的额度要比银行的要高很多。利息也是因不同的担保公司而定,个人的话会高一点,企业会低一点。正规的担保公司的资金都来自银行,利息以当期银行利息为准,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费。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 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针对您所提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在先的出租权可以对抗抵押权,但是在后的出租权不可以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律图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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