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符合以下规定的,工商部门是必须要管的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1.一般的消费纠纷工商局受理后会进调解,若经营者涉嫌违法,有证据证明的,工商部门会立案查处,根据你的情况要看工商部门立案没有,立案了就会处罚,与投诉人是否撤诉没关系。 投诉人答应撤诉,工商部门可以不罚款处理。但是,如果工商部门认定为有必要,也可以罚款处理。这不是规定不变的。具体案件具体对待。
2.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一)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二)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四)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五)其他应当终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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