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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照现行法规规定,利用他人所借款项进行放高利贷行为实属触犯法律红线。
鉴于此,国家明确禁止高利贷交易存在,同时对民间融资中的利率设定了严格标准。
若借贷双方在协商过程中约定的利率超出了该限制范畴,那么双方约定中的超额利息便无法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作为债权人的一方,有权拒绝向债务人收回超额利息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024-03-29 15:33: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