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买主在买到赃物的时候,如果是自己发现商品有疑,可能是赃物的话,买主就要自己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否则会被怀疑帮助销赃,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是后来公安机关发现买主所买的商品是赃物,通知买主归还的话,那么买主就需要归还失主。因为买主本身购买的时候出卖人对于出卖的物品并没有所有权,所以此时买卖行为是无效的,买主需要归还所买的物品。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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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知是赃物以低价收赃加价售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九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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