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交通肇事受害人死亡,谁是原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正确认定和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对于刑法理论研究和司法操作都大有裨益的。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我们认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并不知道被害人已死亡,但为了逃避处罚,置被害人的生死于不顾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但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论处。
(3)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重伤,即使及时抢救,受害人的生命也无法挽救,行为人为逃避责任而逃逸,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听之任之,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并无原因,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没有致人死亡的情形。
(4)行为人肇事后,致被害人受重伤或轻伤,不具有死亡的现实危险性,被害人因行为人的逃逸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可能是间接故意或轻信能够避免,但构不成间接故意,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
(5)行为人肇事后逃逸,被害人不具有死亡的现实危险性,被害人在被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死亡,行为人与被害人死亡系其他因素介入,行为人的责任已转移到其他因素的责任范围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不负责,只对其肇事行为负责。
(6)行为人肇事后,在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的,可分为以下二种情况:其一第一次肇事后,逃逸途中只注意吸取教训,而忘记其他义务导致再次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行为人的两行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其二行为人肇事后,逃逸途中以尽快的速度逃跑且不顾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导致多人死亡,主观故意由过失转化为故意,其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属于危害公共安全,对行为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7)行为人肇事后,下车抢救被害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如将被害人放在不易被发现的地方,自己驾车逃跑,使被害人处于无法得到救助的环境中,主观上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伤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原告应包括因交通事故而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所有权利人,具体有二:
(1)原告应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而不应仅仅是代理诉讼的家庭成员的代表,如人数较少,可列为共同原告,如人数较多,可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以避免代理诉讼的家庭成员代表作为单一的原告主体独自享有和处分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而获赔的全部财物,侵犯其他权利人的利益。
(2)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人坦然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敢于承担后果,也有人选择逃逸,企图逃避罪责,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定义究竟是怎样的呢,那么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量刑细则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近几年交通事故中的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收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那么酒驾后发生事故后逃逸会受到什么惩罚呢,那么酒驾逃逸怎么处理,酒驾撞车逃逸怎么处罚,逃逸3天后怎么认定酒驾?以及醉酒驾驶肇事逃逸量刑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肇事逃逸,这种行为是违背社会公德的,那么轻微肇事逃逸是如何处罚的呢,律图轻微肇事逃逸处罚百科栏目,为你解读轻微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汽车的普及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汽车,拥有两辆汽车的也不在少数,公路上行驶的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就增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某些人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呢,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有很多事情会突然发生。人们对意外事故可能十分熟悉,但是对具体的意外事故包括哪些内容,意外事故的分类是怎样的等相关知识却很少知道,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