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酒泉法律咨询 > 酒泉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叔叔组织偷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叔叔组织偷越,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任** 甘肃-酒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2.19 18:03:08 16人阅读

你好,是这样的,叔叔组织别人偷越国,我想知道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酒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酒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这两罪有着本罪的区别,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走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其走私的对象是指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任何物品,二是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是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后者则是非法携带、运输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进出国(边)境。二者相同点是都是非法进出国(边)境,两罪从构成特征上看不难区分,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以走私为目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对此如何处理,我们认为,走私是目的行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是为达到走私目的的手段行为,根据本法关于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应以其所犯罪行中的重罪论处。
  
(二)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步行的方式陪伴偷渡者或者用车辆、船只、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将偷渡者带出或者运送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因而,如果行为人组织了一批人偷越国(边)境后,又运送另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具备了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行为人既组织、又运送同一批人偷越国(边)境的,则属刑法理论中的牵连行为,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论处;对于直接参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而分工负责运送的,亦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三)本罪与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主体尽管是一般主体,但实际上、只有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即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才能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在立法上无任何特殊要求,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自然人,均可成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所以,如果不是从事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活动的“蛇头”有组织、有计划地煽动、拉拢、串连、动员、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而是在共同偷越国(边)境的过程中,出于江湖义气或亲友私情,为个别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提供有关帮助的行为,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情节严重者,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处理。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抗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偷越国(边)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以上便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的相关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2017-12-19 18:09:0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司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相关刑事规章]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3.31 公通字〔2000〕30号)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 立案标准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二~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50人以L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L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17-12-19 18:04:08 回复

您好,关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1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所谓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是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的本身过失而引起了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组织者对所造成的被组织者重伤、死亡结果持故意心理时,则应另定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实行并罚。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所谓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是指采用身体强制或打击,造成一般的伤害或轻伤害的行为或采用威胁方法抗拒检查。如果行为人故意采用杀、伤方法抗拒检查,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杀、伤检查人员的、应依法定罪判刑,然后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实行并罚。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违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犯罪分子所有的或者明知他人为犯罪使用而提供其本人所有的运输、通讯工具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一般情节在两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最轻的刑罚。本人曾代理过一起该罪辩护,效果很好。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