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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媳妇现在准备离婚,我俩有一处房产是我俩名字

ask****097 吉林-长春 离婚咨询 2017.12.10 13:18:01 1人阅读

我跟媳妇现在准备离婚,我俩有一处房产是我俩名字。我俩现在都同意把自己那份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儿子,需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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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房子不是你的。
2、共同还贷的钱,可以作为债务。要求对方补偿

2018-01-21 10:0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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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2019-01-19 01:4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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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既然产权证上已经添加妻子为共有权人,就相当于赠与给妻子产权了。如果事先没有约定收回赠与的条款,离婚后是不能收回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没有约定比例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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