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何追索子女抚养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追索子女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追索子女抚养费。
弘大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张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被告抚养费纠纷一案的委托代理人。现根据庭审情况结合本案的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索要抚养费代理词具体是怎样的呢?被告应将自2009年8月4日起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
2009年8月3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原告由母亲抚养,抚养费及其他费用均由被告自愿支付。但从协议离婚至今,被告违背其承诺,从未向原告支付过抚养费,抚养费关系到人的生存,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用的行为将使权利人的生活没有保障,也影响社会正常的公序良俗。 被告作为原告的父亲,抚养原告是其法定义务,拖欠子女抚养费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是不允许的,因此,被告应将之前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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