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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教一下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久?谢谢!

杨** 陕西-渭南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11.04 13:17:46 291人阅读

有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问下大家,请问哪位高人知道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久吗,大家帮忙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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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问题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久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其次,犯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再次,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可能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以上就是对什么叫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少年的介绍、说明,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够切实帮助到您,对您有所启发。

2017-11-04 13:19:46 回复

破坏公共设施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如航海、航空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设施中,往往会使用一些无线电通信、导航设施。铁路部门为保障铁路交通运输安全,具有自己的专用通讯设施。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进行破坏,不仅会危及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更主要的是还会危及交通运输方面的安全。如因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足以发生火车、船只、航空器等倾覆或毁坏的,又触犯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对之,应当择重罪即破坏交通工具罪或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罚。倘若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中的通讯设施,不足以危及交通运输安全,但足以危害通讯公共安全的,则就应认定为本罪。

破坏以下设备,就应该立案。根据本法第119条第1款)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  延伸距离如下:  l——10千伏5米  23——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力设备。行为人即使盗走其中架设好的部分的电线,也不致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其行为应以盗窃定性。  2.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而暂停供电的线路,仍应认为是正在使用的线路。行为人偷割这类线路中的电线,如果构成犯罪,应按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偷割已经安装完毕,但还未供电的电力线路的行为,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偷割的是未正式交付电力部门使用的线路,应按盗窃案件处理。如果行为人明知线路已交付电力部门使用而偷割电线的,应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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