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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陈** 陕西-安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11.05 18:41:27 313人阅读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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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有通过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来非法牟利的目的。
2.这一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土地使用权的经营管理者和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
3.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其中“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将依法管理和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擅自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这里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使用的权利。“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倒卖,从而进行牟利的行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享有和转让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能作为一种商品进行随意买卖。即使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也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批准才能进行的。
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对非法倒卖、转让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没有作具体规定,一般主要是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面积大、非法牟利多、使大量耕地被破坏,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等。

2022-11-05 18:42:27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关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问题解答如下, 案例如下,一农民在自家宅基地基础上修新房,国土上批准其土地180平方米,规划建设局批准建筑面积为500余平方米,但该农民在此基础上又占荒山地共计土地面积500多平方米,建楼一栋,31套房,建筑面积达3200多平方米,并且没自住,全部卖出获利至少100多万元。问题:
1、是否适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或其他什么罪名
2、新刑法228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根据高检和公安部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请问,50万元违法所得是否包括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筑违法收益所得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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