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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跟我说说民间借贷纠纷判例是怎样的啊?

王** 甘肃-嘉峪关 个人债务咨询 2017.10.07 16:25:01 81人阅读

最近实在需要钱用,就想到借高利贷,我想先问一下民间借贷纠纷判例是怎样的,拜托大家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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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借款合同无效,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高额利息、违约金等不受保护——李某、王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案要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系用于对外发放高利贷,仍然向其提供借款资金,该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为无效。借款被认定无效后,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对于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中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部分,应冲抵借款本金。对于冲抵后尚欠本息的,借款人应予返还。
  典型意义:出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为了谋取高息仍然提供借款,此现象在社会上时有发生,但在证据上能够认定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并不多见,法院在该类案件中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高额利息、违约金等不予保护,在维护正常民间融资秩序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4日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2017-10-07 16: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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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缺乏直接证据时,法院应当结合各方提供的间接证据,在证据之间能够相互映证、能够形成证据锁链的情况下,对借贷行为予以确认——郑某诉冉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本案要旨: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虽然都无借条等直接证据来认定借款行为成立,但出借人提交的间接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且各证据之间能形成证据锁链,能相互印证的,能够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
  典型意义:大量民间借贷纠纷都是发生于熟人之间,比如朋友、同事、甚至兄弟,在生活当中,熟人之间出于面子、人情等因素的考虑,一般很少写借条以及其他凭证,而一旦对方违约,出借人一般很难拿出有效的直接证据来认定借款行为成立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应结合各方提供的间接证据,在证据之间能够相互映证、能够形成证据锁链的情况下,对借贷行为予以确认,以维护社会诚信,实现公平正义。
  法官提醒:在生活当中,即使是熟人之间,也要留有相关凭证,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无力举证,导致败诉。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4日发布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纠纷判例介绍如上

2017-10-07 16:26:01 回复

郭女士与张先生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开庭审理,判令原被告离婚,3周岁的婚生女萱萱(化名)由原告郭女士抚养,被告张先生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直至萱萱18岁时止,同时判令郭女士允许张先生每月探视女儿2次,每次8小时。判决生效后,被告张先生未按判决给付抚养费,郭女士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张先生发出执行通知,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张先生称:由于郭女士也没有依据判决书允许他探视孩子,所以见不到孩子就不给钱。法院向张先生释明,对于判决中的义务部分,其必须履行;对于权利部分,如郭女士不允许探视,张先生也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但郭女士不允许张先生探视女儿不能作为不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扣划了张先生的工资。抚养费案件执行完毕,张先生就探视权另行申请了强制执行。
  评析:《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义务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作为民事主体,其也有选择放弃该民事权利、不申请执行的权利。互负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不能作为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因此,本案中张先生应当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对于郭女士不让其探视女儿,张先生可以另行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抚养费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本案中的抚养费和探视权均为分期履行的义务,如张先生2010年1月未给付抚养费,郭女士对该笔抚养费应于2012年1月31日之前申请强制执行,过期申请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我给你找的一个抚养权纠纷案例,你可以参考一下

你好,那个跟邻居有土地纠纷 的事,如果双方都没有土地权属证明的话,就属于土地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发生土地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进行确权。按你的说法,该树是你家的,你家已经对该地进行了实际管理使用,政府在确权时肯定会考虑到这一点的,但我认为,你们是隔壁邻居,早上不见晚上见的,最好是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情况下调解处理,多请人帮助做工作,实在不行再向政府申请确权。因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你可以向当地的乡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如果起诉对方侵权,你要证明你是实用新型的专利的权利人,其次要有证据证明被告的侵权事实就可以立案了。至于检索事项,那由被告来完成。遇到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这样解决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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