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保险合同成立就意味着生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成立是不是就意味着合同生效呢那么我们知道合同的成立一般来说只要具有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就算完成了,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还需签订书面的合同,合同就成立了。
而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不是所有成立的合同都能生效的。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依法成立的合同,同时还要满足没有上述条款列出的情形,合同才生效。同时,对于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了相关手续,合同方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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