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可以按照规定会见亲属、监护人。在实践中,为保障监狱的安全,会见时罪犯可接收亲属的钱款存入个人的帐户,在监狱内按规定购买日常用品。
去探监不可以带烟,探监可以带必要的衣物。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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