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异地买房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员工需要携带齐全的资料方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资料如下:
一手房提取:
(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手房提取:
(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您好!职工办理异地户口离职提取手续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该提取条件为销户提取,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的当前余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与个人缴存部分。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职工按政策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银行网点审核并即时办理提取销户手续。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职工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提取业务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温馨提示:
1.建议您通过登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减少在银行网点排队等候的时间。
2.没有办理网上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3.网上预约提取的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链接如下:。.尚未获取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密码或忘记登陆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链接网点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职工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职工或配偶户籍在购房所在城市或工作单位在购房所在城市所购房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二、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材料: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复印件)外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盖公司公章)个人社保权益记录(打印一年记录盖公司公章)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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