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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在谈恋爱前后转了将近三十万给我,分手了能要回吗?

ask****963 福建-福州 同居咨询 2022.05.13 15:26:54 490人阅读

男朋友在谈恋爱前后转了将近三十万给我,分手了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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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4606条

您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 如果是借款 需要还

2022-05-13 15:38:33 回复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警,若公安机关认为不是违法犯罪,则需起诉对方,要求返还财物。

您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律帮助。分手后钱是应该偿还的。实践中类是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产生纠纷是比较常见的,主要看这个赠与行为的性质而定: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恋爱期间赠与财物一般情况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
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帕、普通的衣物及日常生活用品,不返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不予返还
(
2)对于此期间送往的节日礼品或订婚、男女来往的宴席,可不予返还
(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即使送与对方较大数额的财物,从道德角度来讲,可以选择返还。

分居期间是不可以与他人谈恋爱的。
因为,分居,只是夫妻双方选择单独生活的一种生活状态,并不是婚姻状态,在法律上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所以,既然仍然是已婚状态,夫妻一方与他人谈恋爱就是对婚姻的背叛,违背了婚姻法对夫妻之间相互负有忠诚义务的规定。如果确实要谈恋爱,还是应该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以免导致更多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家庭关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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