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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 没有借款事实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2.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3.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均有详细的规定,
2017-08-04 15:0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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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万借条事实举证中表示债务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在借条上签字或盖章,系认定借条上借款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约定的客观内容的认可,在债务人因疏忽大意导致在错误表达借款本金的情形下,显然应当由债务人搜集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如果证明不了,那么很可能会产生对债务人不利的后果.
2017-08-04 14:50: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