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也就是个体工商户,是一个特定的登记类型,其实是隶属无限公司。个体户是核定征收的,国税的起征点分两个情况定,分加工修理和销售两种,简单说就是你的主营事项是什么。加工修理的起征点为3000元月,销售的起征点为5000元月。还有一种情况是服务行业,例如餐饮,发廊,那就是纯地税,不用交国税,但相对地税也会交多一些。个体户开票额限制在一本发票份只能开到核定的月销售额,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3%纳税。
1、销售商品的交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交纳5%营业税。
2、同时按交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5、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通常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范围、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交纳税款的额度。
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原文表述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出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限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时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出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限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当刚好9万元时,原文明确指出是包含的,因此仍然隶属免征部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已经全部营改增,按增值税计量营业额方式,是不含税营业额,刚好9万的可能性非常低。因此估计你所说的销售额是指含税销售额,如果是这样,其计量销售额的准则为9万1.
0387378.64元,如果是这样当然就免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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