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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不论在境内居住是否满183天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

ask****348 天津-和平区 咨询 2021.11.14 19:37:42 404人阅读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华居住满6年的个人,从第7年起 的以后年度中( )。 凡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 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不论在境内居住是否满183天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 重新计算6年居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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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个人薪水薪金所得不是事实上发放到个手中的薪水总数。应该是薪水表中的应发金额,包括代扣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代扣款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限定,薪水、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获到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1.薪水、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获到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返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提示:奖金是指所有具有薪水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限定。  
2.不隶属薪水、薪金所得的事项包括:  
(
1)独产娃儿补贴  
(
2)执行公务员薪水规则未纳入基本薪水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亲属人员的副食品补贴  
(
3)托儿补贴费  
(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  
3.退休人员再任职获到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限定的花费扣除准则后,按“薪水、薪金所得”应税事项交纳个人所得税。  
4.公职分工获到的用于买下公司国有股权的劳动返利,按“薪水、薪金所得”事项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劳动返利与股份返利的分别)。  
5.对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薪水、薪金所得”事项征税对非雇员免收差旅费、旅游费:按照“劳动报酬所得”事项征税。

2021-11-14 19:53:42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限定的使用范围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能够处1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金;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遗失发票或者私行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所以如果遗失了所获到的发票,是有能够会受到处罚的。建议与主管税局及时汇报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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