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依法公正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理,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三条 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民警发现交通违章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并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处罚的,依据交通违章事实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权限
第五条 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的, 由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第六条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含)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七条 对当事人处以五十元以上罚款、吊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适用一般程序,由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下列规定的权限审批:
(一)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下的,由县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二)吊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以上(含)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地、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嘉兴市海宁市交通违章处理方法、流程
1.准备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到,当事人持车辆行驶证即可办理相关流程;如果确认超速违章,则当事人需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车辆被贴条了,则当事人需取得处罚决定书后持车辆行驶证前往办理。
2.去车管所。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持本人有效证件至车管所,现场查询车辆是否出现违章行为。若出现违规记录,当事人可要求查看现场照片后,然后再填写确认书。
3.缴纳罚款。当事人持行政处罚确认书去车管所指定银行或登陆付费通进行交通违章查询缴费。指定银行的任意分行均可有相关业务。付费通会员可登录官网,根据当事人的车辆违规情况直接在线缴纳相应罚款。
嘉兴市海宁市交通出行指南:
嘉兴市海宁市区号:0573
邮编:314400
车牌代码:浙F
交通违章代码查询及扣分标准:
代码:57011
违法行为: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
扣分:12
罚款(元):5000
并罚:拘留15日以下
嘉兴市海宁市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期限
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嘉兴市海宁市交通违章处理地点地址和电话
名称:海宁市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海宁市区文苑北路431-433号(二手车交易市场旁)
电话:(0573)87233314
名称: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水月亭西路463
电话:(0573)87233320
如果是停在街上 交警罚150不扣分,如果停在人行道,城管开的罚单,就把它当个放了,不交罚款不要紧没有和交警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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