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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不合格

ask****968 浙江-温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7.07.15 18:36:08 1人阅读

.因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其提供的积木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向被侵权人承担相关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 ? 这条能接受吗? ?我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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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216197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温州 咨询解答:1798条

这个你自己考虑,这是你们合同还没签是吧?

2017-07-16 06:51: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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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890836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温州 咨询解答:5973条

应明确安全责任范围

2017-07-16 07:4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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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怎样认定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如果购房者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和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参阅本节第四项退房纠纷的处理),其它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限期修复,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因修复造成交房延误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屋的质量应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购房者对房屋质量存有疑虑的,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

2019-01-10 17:24:12 回复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连带责任的情形中。rn比如:甲、乙应分别应向丙赔偿5万元共计10万元,甲乙之间负有连带责任。那么甲可以直接向丙赔偿10万元,然后向乙追偿5万元。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连带责任的情形中。rn比如:甲、乙应分别应向丙赔偿5万元共计10万元,甲乙之间负有连带责任。那么甲可以直接向丙赔偿10万元,然后向乙追偿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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