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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个人债务如何处理。我欠他人借款,130万元。月利息3分。还款时间2017年11月到期。现在有房产一处,债权人要求处理房产还款。如何处理
可以明确借款是否成立其次利息过高要求降低,另时间未到期对方无法起诉。
月息三分过高,正常利息是银行同期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维护权益。
您可以以调解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可以提交法院,用于主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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