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刑诉法修正案第282条的规定,附条件不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一、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为: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主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重庆公租房申请方式及可以申请的户型。
1、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可选择任一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也可拨打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公开咨询3651390、60841520查询。
2、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需要符合的要求有: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在的均不可以作为条件;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必须是合法的,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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