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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询证函可以随便签吗

ask****070 浙江-宁波 其他咨询 2021.04.02 17:50:26 1343人阅读

企业询证函可以随便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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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687条

不可以,要看具体什么内容。更多咨询可以联系我

2021-04-02 21:34:35 回复

您好,企业不能随便扣员工的工资。
由于所得信息和资料有限,无法为您全面分析,欢迎来电或加我微信(微信手机同号,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针对您咨询的本次问题,可以为您提供更专业、更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如果您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给予好评。

  
1、法律没有授予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罚权。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  
2、如果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制度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如警告、通报批评等。如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员工辞退。  
3、如果员工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

不可以!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职工,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只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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