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两个办法,一是找人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老人曾经活过(注意这是必须的,否则你不能用一个虚假的人名去报失踪),然后到派出所报失踪。。。派出所肯定不能推却,你这个属于正常报案,如果派出所能立马证明其死亡,那你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只是同意报失踪,那么等四年,就可以申请失踪人认定死亡。。
第二个办法,就是找到老人去世时所呆的医院或者敬老院,让他们开病重乃至死亡证明,如果找不到的话,就找老人最后登记的住所的街道,找回帮你注销老人户口的原始档案,这就是老人过世的证明文件。。
解答如下, 两个办法,一是找人或者其他证据证明老人曾经活过(注意这是必须的,否则你不能用一个虚假的人名去报失踪),然后到派出所报失踪。。。派出所肯定不能推却,你这个属于正常报案,如果派出所能立马证明其死亡,那你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只是同意报失踪,那么等四年,就可以申请失踪人认定死亡。。
第二个办法,就是找到老人去世时所呆的医院或者敬老院,让他们开病重乃至死亡证明,如果找不到的话,就找老人最后登记的住所的街道,找回帮你注销老人户口的原始档案,这就是老人过世的证明文件。。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出生的认定,我国民法通则采用了呼吸说,认为应以胎儿能够呼吸之时为出生时间。这个胎儿只要一出生下来,能够进行自主呼吸过,就证明其已经是一个人。就算小孩出生后,虽一直处于抢救过程中,但存在呼吸,这说明胎儿在出生之后是活体,符合呼吸说,胎儿在出生至死亡期间成为享有人格的民事主体。出生的胎儿因为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侵权方主张死亡赔偿金等交通事故相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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