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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否要取消

李** 浙江-宁波 劳务派遣咨询 2021.03.22 08:41:19 495人阅读

劳务派遣是否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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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本条是对劳务派遣适用范围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2021-03-22 08:42:1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资质没有被取消。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对于什么时候取消劳务派遣制度?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制度不会被取消。  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一种合法用工方式,在现实中广泛存在,有其灵活性,对一些企业而言可以解决淡旺季的用工问题;劳务派遣可以部分的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用工风险等等。劳务派遣在国外(、日本等)很普遍,可以说,这是一种社会需要。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有些用人单位借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来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将本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工方式用劳务派遣的形式来替代。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劳务派遣制度的优越性。  所以个人认为,这种方式将长期存在而不会被取消,并且会越来越规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务派遣费用如何收取
(一)派遣用工收取的是管理费,收费报价是100-500元每人每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公司根据企业需要员工的岗位、工作强度、招聘难度综合报价,劳务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员工社保缴纳。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4、政策咨询、劳务工劳动纠纷争议处理。
(二)招聘外包服务收费标准(岗位分析、发布招聘、收集简历、人数匹配、电话预约、组织面试、确定方向、职前培训、办理入职、入职保障。):
1、按照预约服务,按符合条件的到场人数收费。200-350元每人;
2、按照录用式服务,按面试达成意向的人数收费。350-550元每人;
3、按照报到式服务,按最终报到的人数收费。450-700元每人。
(三)社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代理收费报价(企业50元/月/人,个人600元一年)。
1、企业社保账户开设、企业员工社保增减员;
2、员工社保转移、各项险种的报销服务;
3、员工生育、工伤、医疗备案,员工退休办理等等。
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发放不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首先,根据不含税劳务报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劳务派遣费用怎么计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派遣费用;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1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招才通的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4、乙方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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