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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失踪派出所不予立案我该怎么办?

张* 陕西-安康 刑事立案咨询 2021.03.14 07:58:04 335人阅读

朋友失踪派出所不予立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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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可能存在绑架、拐卖等刑事犯罪公安局才会立案侦查,否则成年公民失踪公安局是没办法立案的,最多帮助寻找以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21-03-14 07:59:04 回复



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

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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