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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的钱拿去还债是不是就是骗子

文** 海南-海口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11 07:22:29 419人阅读

诈骗的钱拿去还债是不是就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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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骗子骗钱还债,如果数额较大,仍然构成诈骗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1-03-11 07:24:2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介绍人拿佣金是否属于诈骗具体要看介绍的什么工作。如果介绍的是合法的工作,拿佣金属于中介费,介绍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是合法的。但如果介绍的是违法的工作,介绍人也是违法的,但具体属不属于诈骗,要看情况而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种情况不构成诈骗罪,属于一般的民事欺诈。如果对方,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债务,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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