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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交了诉讼费之后,会收到《立案通知书》,证明已经受理了你的案件。立案庭会将案件分别转入审判庭,审判庭会将案件分到具体的法官那里。之后就等待通知你开庭,你按照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开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2021-02-27 06:53: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