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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建议先委托律师前往办理会见了解案情,同时要求警方调取监控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量刑轻重要看郑富强在整个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主要作用,还是次要作用。
2021-02-25 18:14: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