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扩展资料:无证驾驶摩托车处罚的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特殊情况,是指在一般情况下不合法的行为,在特殊情况下成为合法的行为的学说。该理论主张在特定情况下为保证公共秩序和公务运行,应赋予行政机关例外的权力。一般适用于战争、经济危机、社会乱荡等情况。特殊情况的法律效果是:行政机关可以不遵守妨碍采取必要行动的法律规则,例如行政机关可以不受权限范围的限制,不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等;特殊情况只能使必要的行政措施成为合法。满意点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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