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赔偿部分,赔偿的项目有:
1.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的,并且鉴定有等级的,一般的情况下是相应的指数乘以20乘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2.误工费:实际的误工损失。
3.医疗费:以医疗单据为准。
4.护理费:生活不便聘请护工的费用或者是家属因照顾而产生的误工费。
5.住院伙食补助:住院天数乘以100元。
6.医疗器具补助费:以相关单据为准。
7.营养费:如果医生有医嘱需要加强营养的,那么就按照相应的营养康复天数乘以100。
8.交通费:以实际的交通费用单据为准。
9.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需要进行鉴定,确实有伤残等级,此项才可以支持。
10.其他的损失。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对于协商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或者是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法律角度上,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义务要求为伤者垫付费用,处于人道主义的垫付行为,这个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来决定。 另外保险垫付的一万块不在当事人次要责任30的范围内,那是交强险必须赔付的人伤部分最高额度,如果伤者的医药费有超出部分,当事人这边或当事人方的商业三者险仍要承担超出部分的30。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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