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检验报告又称“货物残损检验报告”,系检验机构应申请检验人的要求,对受损货物进行检验以后所出具的一种客观的书面证明。
2、检验货物受损的程度和鉴定,在国际贸易中常常委托有信用、有权威与超然立场的独立检验人办理。
3、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4、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有国家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条例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 一般的都是行业默认的时间或者是企业设定的有效时间。
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到检测报告有效期,可能是质疑产品与当初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或者质疑是否能长期维持该一致性。
事实上,一个产品,特别是电子电气产品几乎是不可能几年都不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原材料和元部件供应商。因此,理论上检测报告没有有效期,但是,实践中种种原因又不可能维持检测报告长期有效。
依据检测报告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是有有效期的,那是因为产品认证不仅涉及产品的设计,还包括企业质量管理。
因此,认证证书有效期通常为四年,证书到期意味着为此认证颁发的检测报告也就失效了。此外,产品质量检验是分批次检验,而且还会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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